浙江兰溪一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到岗被查,罚款3000元

2023-06-12 来源:网络 阅读:1937

“我想着过段时间就要离职了,就对这块工作没那么上心,真没想到现在管的这么严......”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收了一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案件,并对当事人翁某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翁某为某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内容包含现场安全、临边围护、施工用水用电等。前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上华街道某项目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翁某未在现场履职,且无书面请假手续,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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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某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在岗履职,根据考勤记录显示,3月份翁某在岗天数为零。”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二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最终,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其开出3000元罚单。

据悉,该起案件也是该事项划转后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的首起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安全生产无小事,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为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供有力执法保障。(王益军 吴珂 黄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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